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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信訪局主要職責:(一)負責處理各類信訪事項。承辦中央和省、市及其相關部門、單位,省、市領導轉送、交辦、督辦的各類信訪事項。(二)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訪人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建議。負責征集人民群眾的建議,篩選重要建議,提供給市委、市政府參考。(三)督促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于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擬訂信訪督查制度并組織實施。向市(縣)區(qū)和部門轉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指導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負責辦理申請市政府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四)協(xié)調處理我市越級上訪相關工作。應急協(xié)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突發(fā)信訪事件。綜合協(xié)調處理跨地區(qū)、跨部門、跨行業(yè)重要信訪問題。(五)綜合協(xié)調指導全市信訪工作,擬訂本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組織實施對全市信訪工作的考核。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預警研判機制,指導全市信訪信息化建設。(七)指導全市信訪系統(tǒng)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協(xié)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八)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fā)布。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九)承擔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的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lián)席會議決定的事項。承辦省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交辦事項。(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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