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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信訪局主要職責:(一)負責處理市內外群眾通過信訪渠道給市委、市政府及 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受理向市政府舉報、投訴的行政案件。(二)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眾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完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解決信訪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三)承擔督促檢查領導同志信訪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承辦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自治區(qū)政府辦公廳、自治區(qū)信訪局和市 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我市各縣(市、區(qū))、各部門和單位交辦、轉辦、移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辦理落實情況。(四)承擔協(xié)調處理群眾赴邕進京到市到非接待場所上訪的責任,負責組織協(xié)調處理跨地區(qū)、跨部門、跨行業(yè)的信訪事項。(五)承擔市政府負責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日常工作;指導復雜疑難信訪事項的聽證工作。(六)協(xié)調、檢查、指導全市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和辦法;對信訪事項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工作和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七)組織實施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全市信訪信息系統(tǒng)建設和應用,組織信訪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協(xié)調全市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fā)布。(八)承擔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lián)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lián)席會議決定的事項。(九)管理市群眾信訪服務中心。(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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