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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一)負責對市直屬各單位黨的建設工作進行規(guī)劃和分類指導;指導全市區(qū)、縣(市)直機關黨工委的業(yè)務工作。(二)指導市直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三)指導市直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負責組織處級干部的政治理論培訓。(四)領導市直屬單位各級黨組織的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參與對市直屬各單位局級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及時向市委反映市直屬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有關情況。(五)指導市直屬各單位機關黨組織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思想作風建設。(六)負責市直屬各單位機關黨委、直屬黨總支(支部)和機關紀委書記、副書記、委員的職務任免和培訓工作;指導市直屬各單位機關黨組織協(xié)助組織人事部門對機關干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并對本單位行政干部的任免、獎懲等提出意見和建議。(七)領導市直屬各單位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負責市直屬各單位市管黨員干部黨紀處分的審議和市直屬各單位處級和處級以下黨員干部黨紀處分的審批;受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委托,聯(lián)系市直屬各單位的行政監(jiān)察工作,承擔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交辦的紀檢監(jiān)察工作。(八)領導市級機關工會工委、市直機關團工委和市級機關婦工委等群眾組織的工作,管理上述群眾組織的領導班子。(九)指導各區(qū)、縣(市)直機關工委業(yè)務工作。(十)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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