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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莞中院)成立于1988年3月,1989年1月1日正式掛牌辦公。東莞中院現(xiàn)下轄三個基層法院,分別是東莞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三個基層法院下設21個派出人民法庭。目前,東莞中院共有在編干警254人,其中入額法官98人,本科以上學歷占96%。全市法院共有在編干警982人,其中入額法官478人,本科以上學歷占97%,平均年齡35歲。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82833件,辦結160163件,解決訴訟標的金額628.7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9.01%、11.75%和10.12%;其中東莞中院受理案件22357件,辦結19815件,分別同比增長10.27%和18.84%。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結案335件,同比上升15%。2018年1月20日,在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東莞中院工作報告獲全票通過。近年來,東莞中院執(zhí)行局、司法警察支隊、刑二庭、刑一庭先后獲得“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東莞第一法院獲得“全國模范法院”榮譽稱號。東莞第二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東莞第三法院獲得“全國優(yōu)秀法院”榮譽稱號。東城法庭先后獲得“全國十佳人民法庭”、“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等多項全國性榮譽稱號。2018年,根據(jù)上級法院要求和市委工作部署,全市法院的總體工作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以提高辦案質效為中心,以加強隊伍建設為基礎,以深化司法改革為動力,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開創(chuàng)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為東莞在更高起點上實現(xiàn)更高水平發(fā)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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